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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章 野夫怒见不平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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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明圣地辖下地界的西南边境处,有一座名叫野沟子的小镇,已经可以算得上是洞明圣地辖下地界最南端,打从高空俯瞰下去,就会发现野沟子镇的所处之处,在犬牙参差的边界线上,像是一颗往外龇出的獠牙一般,有此往东,在距离不算很远的地方,约莫只有百里山路,就有一座不算太大的城池,被人誉为洞明圣地之南门。

最早的时候,这座城池其实另外有个听起来还挺让人心神往之的名字,只是因为所处位置太过偏远,又恰好堵在洞明圣地辖下地界最南端,也便久而久之,就被叫做南门城,连同城门上方的刻字,也早在多年以前,就被换成“南门”二字。

山下不比山上,只需百年弹指过,就有几代人更迭,所以这座南门城最初的名字叫什么,哪怕一些扎根城中的老人,也已经记不起来,甚至是在地方县志当中,最初的城名也已经被人换做南门二字,只在某一本地方县志的某一页中,有着关于南门城早年之名的一笔带过,倘若一目十行地看下去,很难发现。

只谈位置,南门城所处之处,其实算不上好,不在什么南北往来的要道之上,所以虽为南门,却格外偏僻,并且四面环山,出城入城并不方便,尤其打从此处再往北去,更是一片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不过早在多年以前,那片荒山野岭当成也曾出过两座古代墓葬,一大一小,已经被人雁过拔毛,可即便如此,来往此间的野修散修,数量依然不算很少。

毕竟有过两座古代墓葬的出现,也就意味着那片无数年来已经沧海变桑田的荒山野岭,至少是老老年间的时候,风水应该相当不错。

一番长途跋涉之后,生平还是头一回独自远行的宁十一,在夜色之前入了城。

这趟出门,最早的时候其实还是为了半年前的那座古代大墓,算不上匆忙,但也没想过提前准备钱财傍身,所以之前出门的时候,虽然谈不上囊中羞涩,不过确也没有几两银钱。迫不得已,半个月前途径另外一座相对此间而言,还算很大的城池之时,宁十一就已经拿了一枚灵光玉钱换成山下更多用到的金银,虽然不会出现什么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尴尬局面,但这种做法,终归还是太过奢侈了一些。

夜色渐浓。

宁十一孤身入城。

年关刚过,城里大街小巷依然留着极为浓厚的年味,几乎家家户户的门前,都已经张贴了崭新的楹联门神,夜风习习,还会吹来一股已经十分浅淡的爆竹火药味,街道上一些犄角旮旯的地方,也堆有一些爆竹爆炸之后留下的竹屑,被火药烧得黢黑,靠近之后,味道依然格外刺鼻。

天气寒凉,夜幕笼罩,街道上有一拨少年少女快速跑过,统共六七人,冲在最前面的大孩子,十一二岁的模样,落在最后面的小家伙,鼻子下面还挂着一条清水鼻涕,手里全都挥舞着像模像样的木剑,胯下骑着竹马,在大孩子的带领下,口中嚷嚷着“驾驾驾”,一路飞奔。

然后经过宁十一附近的时候,冲在最前面的大孩子,忽然停了下来。

最后面的鼻涕虫反应慢了一些,没能来得及止住脚步,直接撞在了前面一位少女的身上,然后一波六七个少年少女,就立刻滚成一团,哀嚎不已。

大孩子嘴里嗷嗷大叫,手忙脚乱从人堆里面爬了出来,然后丢下木剑竹马,转身回去将人堆里的鼻涕虫给拎了起来,让他在自己跟前站定。大孩子双手叉腰,满脸恼怒,以将军训斥小兵的口吻,大声嚷嚷,说得那个年纪最小的鼻涕虫一脸羞愧。

大孩子逐渐趾高气昂,吼着问道:

“鼻涕虫,你还是不是老子带过的崽崽?!”

鼻涕虫立刻站直了腰板,用力吼道:

“是!”

大孩子咧嘴一笑,猛地转身指向宁十一。

“看见那个女人了吗?给我上,绑回去给老子当压寨夫人!”

闻言之后,宁十一神情忽然变得十分古怪,哭笑不得。

那年纪最小的鼻涕虫看了看手里抓着一把柳叶刀的宁十一,吞了口唾沫,缩着脖子退后两步,一脸为难道:

“老大,那女人手里的刀,是真家伙吧?我肯定打不过她,要不...你上?”

大孩子神情一滞,没好气地瞪了鼻涕虫一眼,撂下一句“等着”,就自己转身走了过来。刚才还是一副威严将军山大王的模样,一个转身的功夫,就已经满脸都是谄媚之色,偏偏还挺直了腰板,脚步格外的沉稳,就让后面那些少年少女看着大孩子的背影,震惊不已。

来到近前,大孩子脸上的笑容越发谄媚。

却不待其开口说些什么,宁十一就已经抬起拿刀的那只手,用刀柄轻轻按在他的额头上。

“以后不要这么没大没小,南门城这边野修散修的数量不少,万一遇见了什么不拿人命当人命的,容易出事。回去吧。”

说完,宁十一就不再停留,径直抬脚离去。

至于大孩子是不是在自己的那群小兵跟前丢了面子什么的,宁十一倒是希望他能记住这次的教训,毕竟方才所言,确也非虚,野修散修之所以声名狼藉,不为山上自称正统的修士所喜,就是因为修行之路太过艰难,只能混迹江湖争口饭吃,难免需要经常打打杀杀,便给人以争强好斗的印象。当然不是所有野修散修都不讲道理,动辄杀人,可十个野修散修里面,总有那么一两个不是好人。

南门城这个地方,宁十一虽然还是头一回来,可终归也是洞明麟女,就对于自家辖下地界之中,每个地方的风土人情还算有些了解。

大孩子不过十一二岁的年纪,又是凡夫俗子的出身,性情顽劣一些,很是常见,但如果面对山上修士都敢口出狂言,就确实需要给他留个足够的教训,毕竟这次只是遇见了自己,一切好说,万一之后不小心撞见了哪个性情残忍,不讲道理规矩的野修散修,又一次口出狂言,后果就不单单只是丢了面子,还会丢了性命。

离开这条街道之后,宁十一很快就在附近找到了一家客栈,要了一壶价格适中的烧酒和一碟牛肉。

客栈大堂,零零散散坐着几个正在喝酒吃菜的野修散修,形形色色,有满身疤痕的壮汉,有风度翩翩的公子,有腰背佝偻的老人,也有花枝招展的美人。

宁十一将那柳叶刀搁在桌上的时候,不少人都转头看来。

野修散修,也有三六九等,能在洞明圣地山脚下那座东明城里混迹的人物,自然就是最有本事的那一类,不仅见多识广,并且手段非凡,有着足够的立身之本,才能在东明城那种地方混口饭吃。再往下,就是类似越门城也或之前的嵇阳,说不上太大,但也绝不算小,想要混口饭吃,同样需要一定程度的立身之本。最次则是这些常年混迹在偏远地带的野修散修,不仅手段本事上不得台面,就连眼界见识也相当有限,可能听说过宁十一这位洞明麟女,但却认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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