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和离(下)(4/5)
“嗯……”李乐儿只觉着弟弟长大了,自己有了依靠,便轻轻应了声,把一切都交给他来处理。
于是,在韦家几名家奴异样目光的注视下,三人迅速出门,上了外头早停着的马车,就直奔县衙而去。
因为受某些文艺作品的影响,后世大家一提夫妻离异就只会想到休妻,然后说这是古代男权社会对女子的迫害,是女子社会地位极其低下的一大表现。
可事实上,古时的女子地位可没有那么低,至少被明媒正娶进家门的正妻的地位几乎是和丈夫相等的,并不是你说休妻,只要写一纸休书就能成的。
所谓休妻,其实是有先决条件的,那就是必须是在做妻子的犯下了“七出之条”后才能不经任何官方而把妻子赶出家门,而这七条规矩更是条条都很是严苛,可不是做丈夫的随意一拍大腿就能定下的。
比如里头就有无子、淫佚、盗窃、不事舅姑(也就是不孝敬公婆),都是正理,哪怕是放到后世也是有过错甚至可以叫人净身出户的。可即便真到了这一步,休妻之后女子的嫁妆也得如数奉还,这也可以看作古代对女子权益的保护了。
然后,除了休妻之外,其实古代也有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所以也有了这时的协议离婚,也就是和离了。那却需要在衙门重新登记,证明双方再不是夫妻,两家再无瓜葛。
当然,和离虽然存在,可却也是极其少见的事情,古人可不同于后世,结婚离婚就跟喝水吃饭一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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