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3/5)
林斯道“ruan前几天和杂志社重新签了约,签了十年,合同的要求也有些……”
林斯话没说明白,毕竟这是他们杂志社内部自己的事。
而且这份合同也可以说是霸王条款,说出来也不光彩。
从合约签订开始后的十年,ruan都只能是盛光珠宝的设计师,别说是参加时装周了,她的设计连盛光都不能出。
周氏的资助就意味着她有更好的平台和发展空间,眼下盛光珠宝才推出自己的品牌,她又是“初恋”系列的设计师,盛光是绝对不可能放人的。
而这份合同摆明了就是在压榨她现在的名气和灵气,等她设计不出来作品后,盛光完全可以去找其他更有名气的设计师,可ruan就只能止步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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