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移交案件(3/5)
“在死者死亡的现场,对尸体检验时未先明显症状的伤口,但内出血严重,死者在滚轮台阶后因内脏受损,有口腔溢血现象。在采集现场血迹时,现死者咳出的血液中带着苦杏仁味,我怀疑死者是被毒杀,死于氰化物类剧毒,再被罪犯在人群中推倒引踩踏来伪装,误导我们的调查方向。”
“毒物检测结果,刚刚送到了我手里,局长请看,死者正是死于氰化物。”
姚月瑶并非是来讨蔡局的责罚,而是手里已经有了证据,功大于过后,蔡局哪会处分她,顶多再写份检讨。
“既然已经有案件突破,掌握了证据线索,尽快查出真凶。”蔡局不再提她私自允诺家属可以领尸的事,只要求她尽快破案。
氰化物虽然是剧毒,但它有两大非常显著的特征,中毒后会导致人体血液变成樱桃红色,并带着苦杏仁味,这是氰化物迅渗透血液进行反应后的化学现象。
即使是剧毒,可又太容易被识破,日益渐近的生活中,还有谁用它来杀人,要想瞒天过海,使用氰化物并非明智选择。
当时纪蜜现的可疑之处,就是死者血迹颜色不对,没有下过雨,没有水滩,地上的血却不是逐渐凝固的猪血红,所以她很快想到了中毒,中得极有可能还是氰化物。
身为警务人员,对氰化物的毒性特征非常敏感,以姚月瑶的办案能力,照理一开始就该现,但拖了一天才做毒物检测,只能说明她对踩踏案件不够重视。
“还有一件事,局长请把我手头郑宏博和温嫒的两个案子交给纪警官来接手,我一个人忙不过三个案子。”
就在纪蜜想着没她们什么事了的时候,姚月瑶点名了她,居然还是主动将她手中的案子移交给她,这还是头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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