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九章 五年之仇、太子有事(4/5)
{();} (ex){} 崇祯十一年夏初的一天,胡全领着五岁的长孙在街头与一群半大小子嬉戏玩耍,就在他站在一旁专注于大孙子身上时,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背后的许水儿,挥动一根婴儿手臂粗细的硬木棍狠狠地敲在了胡全的后脑上,胡全便如当初的许运娃一样被一棍子打翻在地当场身亡。
五年隐忍最终得报父仇的许水儿扔掉木棍哈哈大笑起来,笑着笑着已是泪水盈眶,随后大颗大颗的泪水滴落在了衣襟上。
随后的场景一如既往,报官、县衙来人、拿住凶犯和凶器,不过最后的结果却是不同,新任的广济知县以无故杀人致死罪判处许水儿斩监侯。
三法司在这件案子的判决结果上同样发生了重大分歧,在争论无果后呈送进宫,等候圣裁。
有了刚才李进嗣的案子做参照,朱由检的思路已经顺畅了许多。
未成年的许水儿在目睹其父当场惨死后,因为身单力薄的缘故,所以选择了暂时的忍耐,直到长大成人并娶妻生子,留下了后代,气力也足够的时候,才挺身而出打死主犯替父报仇,这种坚韧勇毅的心性实在是令人钦佩。
而从五年前许父枉死案子中可以推断出,断案之初极有可能有幕后的东西存在,如若不然的话,当初便判杀人者死罪,也就不存在五年后再次出现恶性杀人事件。
司法者必须公正,否则将会使弱势群体的尊严受到极大的伤害,并且间接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多。
此案许水儿虽然值得同情和尊敬,但无法留住其性命,能为他做的只有将当初徇私枉法者绳之以法,以此来让他走的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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