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证人?犯人?(2/5)
“但是……我真的看到她穿着红色衣服啊,没有灰色的。”这个叫虫虫的似乎急躁了起来,不断地扭捏着,显得很慌张。
“你之所以看到她穿着红色的衣服,是因为你听到惨叫后才跑了出来看发生了什么,而此时,她已经脱掉了斗篷!用斗篷在帮啦啦啦擦拭头上的开水!所以你一直以为,她始终穿的是一件红衣服,是不是这样。”
没想到那么快就被揭穿了……
“呜呜呜呜,店长他……店长他逼我这么说的……呜呜呜呜。”
孙三峰这时候脸上青一块紫一块“那我能怎么办……你说一个人好好在我店里,怎么就突然来人把开水泼在了别人身上呢?我也是没办法,我们小本生意,这钱一赔,这店就完全没了……”
史帕克这时候又想到了什么“你的店没有足够的服务员,导致别人错把奥菲利亚当做服务员,所以这无因管理的份你肯定跑不掉的,但是,造成这次事故还有其他原因!你并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什么原因?”孙三峰抬起了头,眼眶有点红润,突然觉得似乎抱住了一根稻草,又补充道“喵?”
“哦哦哦哦哦!开始了!”本来已经开始有点烦躁的审判长开始兴奋了起来,又到了著名的史律师双黄蛋环节了!!!
“根据民法典第1172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我认为原告啦啦啦,一样具有过错!”
狗头人啦啦啦这时候跳了起来“吃屎吧你!我是受害者啊!我怎么就有过错了!!”
史帕克指着他的脑袋说“那天之所以奥菲利亚会滑倒!原因就是地板上有你脑袋的蜡烛滴下来的蜡油!所以地板才会滑的无比异常导致她滑倒!”
“你胡说!你有什么证据!!”
“很简单,奥菲利亚的鞋底,如果可以采集到蜡,而这个蜡化验成分,和你脑袋上的蜡一样的话,就不就可以证明,那天滑倒的原因,其实就是你自己!!”
“不能拿走我的蜡烛!!”啦啦啦抱着头上的蜡烛抗议道。
“诶,不拿走,不拿走,我们就采一点样,送去司法鉴定。”审判长安抚着啦啦啦,然后又问道“史律师,照道理都过了好几天了,你确定你的当事人脚底还能采集到的足够的蜡?不会洗掉或者没了?”
“那当然,女孩子嘛,一般鞋子都要搭配衣服的,我相信那双鞋子,是为了搭配她的半身裙买的!所以这些天应该是没有再穿过,是可以采集到足够的样本的。”史帕克微微一笑,你们这些人对鞋子一无所知啊,谁家没个十几双鞋子换换,以为是男生,两双鞋子换着穿可以穿一年吗?
“但是……”狗头人啦啦啦想了想,有一个漏洞!是的,一个漏洞!金闪闪的漏洞!!!
“当时我被烫的全身晃来晃去,蜡自然会滴在地板上,她踩在上面,不就会沾到蜡吗?”
审判长宋近桥思索了会,似乎非常赞同他的意见“是哦,这确实是一个问题啊,史律师,确实有这个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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