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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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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养女儿的方法也是超前。不存钱,从三岁起周游全国,初中开始开小课。最后上了南京大学。

湘潇是不信那些小说的,她也很向往像班主任一样。

但是,她除了看小说,还是不知道看什么。

小说是小说,看看就过了,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至于生活,那得自己用心去看。

隔岸观火和被火烧,完全是两回事。

她和小叶,还有她的同学们,在各种杂乱的书里面,算是了解了这社会了吧。

只等一个个粉墨登场了。

她的笑是天真无邪的,小叶的却是那么邪魅。人与人,天生不同。

著名作家爱上无业游女,自家保姆,同行老婆的故事。她实在欣赏不来。

李清照与赵明诚,卓文君与司马相如,难道不多情?

怎么也要会填个词,写个诗,或者像杨贵妃,赵飞燕一样,编个舞谱个曲吧?

那个“争度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少女,难道不性感?

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谁又知道真实的历史又是什么?说不定,赵明诚也纳妾,司马相如也出轨。

杨贵妃,赵飞燕,更是在往黑脸上涂粉。

真正的生活,真正的爱情,到底又是什么呢?

也许,通俗的才是大众的。

曲高必定和寡。

“少年强则国强。”“儿女情长,英雄气短”。转眼百年过去,梁启超真是恨铁不成钢。

好困惑。

那些中老年男作家,好像绝大多数,也并没有什么天赋,只是写了几十年,成了树精。

长得也许跟那个出版社副社长差不多,文化不高,而且老婆不好看吧。

所以,满脑子幻想。

反正,都是出版社,都是国家的钱在养着。

那个出版社副社长,能写出什么好文章吗?

虽然那是一次失败的旅行,倒是为湘潇打开了一扇窗,让她看到了另外的一个世界。

让她对那些神圣的写书人,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那个能把农村里最普通的锁事,写得惊天动地的路遥。

已经仙逝。

这个月,她还经历了两件事。

一件是小柳带她去了最豪华的金桥酒店,她同学在那里做领班,她们在一个二十多人的大包间里吃了一顿饭。

包间里金碧辉煌,菜肴精美,除了她和小柳是穿的丅恤以外,所有的宾客都衣着华丽,女的化着得体的淡妆。

小柳有些局促不安,湘潇倒并不觉得有什么,举止恬淡。她吃得了饭店里的山珍海味,也咽得下路边的烧饼。

在回来的路上小柳兴奋极了,为第一次见到了那样的场面而高兴。

并且问湘潇,愿意不愿意到那里去当服务员,她去跟她同学说,四百块钱一个月,吃得好耍得好穿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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