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菲斯,救我呀!(2/5)
“他的银行账户和密码我都知道,还有一些股票期权什么的,只要你放过我,我将它们统统都交给你。仅仅是纽约,就有半座城都是血族的东西,菲斯即便只拥有其中很小的一部分,但其中房地产、金融、高新技术等组合起来也是一个堪称帝国的存在,这栋大厦就是他的产业。还有与菲斯有过资金往来的政客与议员,他们的名单记录我都经过手。”
想了一下,以韦修明的这种强者,无论黑的白的,来钱都应该很快,以金钱打动他是不可能的,珍珠又换了筹码“《血神之书》,血族的至上宝典,我刚才已经将它完全翻译了过来,我可以将它写出来奉送给你。它记载着成神的方法,无限的生命力、无限的寿命,身为强者的你肯定很需要它的。并且《血神之书》上还记载着魔法方面的知识,对您来说可能有参考的意义,我从血族变成这幅姿态,就是靠着上面的魔法。”n细胞与《血神之书》上记载的魔法只能由血族使用这两点隐瞒了下来,牙血鬼珍珠是有它的考虑的,韦修明如果被它开出的筹码打动了放过了它,但因为泄露了太多的秘密,菲斯那边也不会饶过它的;而且一旦韦修明以人类之躯学习了血族的魔法,造成的反噬不死也重伤,到时候还不是任它珍珠拿捏。
魔法这东西邪性得很,哪怕不去主动学习,仅仅浏览一遍就有可能掌握了部分力量,它就是在整理《血神之书》时获得了一部分的魔法力量。
魔法知识就像荒原上的豺犬一样,不是你去寻找着它,而是它在追逐着你。
看到牙血鬼临死还半真半假地诓骗自己,韦修明不怒反笑“如果乖乖死在我所制造出的骑士手里,那还算你走运;我原本也想干脆利落地解决掉你的生命,结束你那卑微污浊的一生。但你居然却欺骗我,那么现在迎接你的将是地狱——不,是比坠入地狱更惨的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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