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8 章 遇刺(4/5)
那刺客听了刘海的话,脸上的肌肉不停的颤抖,要说是不害怕那是骗人的,就是经过严格训练的间谍遇上酷刑,心中只不过是强忍着,但是还是有恐惧。
刘海见他一言不发,也不在废话,直接救命下面的衙役,“上夹棍。”
夹棍,很多人在影视作品上看到的,放在手指上的就是夹棍,还是一种是用三根棍子,交叉在人大腿上,左右下压。
这种刑法非常残酷,清代曾对这两种刑具加以限制。顺治17年1660年,顺治皇帝下旨,凡是行衙门无真赃确证,及互婚田土小事不得滥用夹棍。康熙4年,1665年下诏,凡审理强盗盗窃及人命大案,犯人已经在别的衙门招认,后来又改了口供或者已有确凿证据,而犯人坚持不吐真情,这种情况下可使用夹棍。
如果执行人滥用夹棍,要以故意违反法规受到追责。康熙9年1670年又下诏令凡是官员审问犯人不准用除夹棍之后,再使用其他刑具,对于妇女不准使用,孕妇不得使用。
而且一旦用了夹棍,这个人将来可就废了。
那个底下的刺客一听刘海要用夹棍,也是脸色巨变,但是仍然咬着牙坚持不说话。
刘海看他肩部同时也不在客气,直接把一根签子扔到了底下。
下边的牙医见道刘海发签,立刻上前。几个人按住了这个刺客,又有两个牙印,上前来抓住他的手,将他的手指送到了夹棍的中间,然后这两个人一左一右开始的用力。
刚开始的时候这两个人用的劲儿并不大,就是想着让这个犯人感觉到痛苦,提前招认也好,让犯人不至于残疾,这都是官府的规矩,就害怕一旦用刑,这个人废了以后,家人无处着落。
但是眼前的这个刺客疼的已经满脸掉汗,但是仍然咬紧牙关,一言不发。
那两个行刑的衙役,见到他仍然不开口,于是渐渐地加大力气,接着就听着这架棍叭叭叭直响,而这犯人的骨头也随着这响声,咯吱吱的开始作响。
到了这时,这个刺客再也坚持不住开始放声大叫。
刘海坐在上面面无表情,看着这犯人痛苦不堪,于是开口问道“你招是不找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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