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狮子城主(3/5)
他赶到时乔恩·菲德里奇本人正在书房里仔细研读仆人为他捎来的关于南方的一些情报。
菲德里奇。虽然为人贪财,好色,但关于勤奋这件事情,他从未有半分懈怠。
他是个乡下的穷小子出身。小时候他就对财富和美色有一种令他自己本人都吃惊的欲望。
他曾经单纯过,深深的爱恋着整个小镇上最美的女人。后来那个女人嫁给了他们他们镇子上最能说会道的镇长的儿子。他永远忘不了婚礼当天镇长是如何引经据典,滔滔不绝的将他儿子的婚礼与整个镇子的兴旺发达结合在一起。
这给年轻的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后来,他来到大城市,起初什么都干过,当过建筑工人卖过水果帮人打扫庭院,修剪草坪。但他逐渐惊喜地发现自己有一种之前一直羡慕的令人信服的说服力。
这一点让他在一开始受到了很多微不足道的好处。很快他开始在街头,或者是穷人聚集的地方,慷慨激昂的聚众讲话。
起初他只是为了发牢骚,但是人们特别喜欢听他说话,听他针砭时弊,抨击王国政府。
这个过程中。他也遭受了很多挫折,有一次得罪了当地当地的贵族。他被拖到僻静处,狠狠挨了一顿揍。如果不是他跪下来抱着对方的腿苦苦哀求,使劲的扮可怜。他可能再也不会有以后的故事。
但最终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发现了他的天赋,有人把他推荐给了最有权势的公爵。很快,他开始不再为自己的牢骚而发表演说,他为利益发表演说,当然他不会直接称赞公爵,他往往也会提到其他一些贵族的优点和缺点,只是称赞的大都是公爵那一派。而抨击的往往是支持国王的那一派。
不久,人们开始传颂他的美名,赞扬他为自由的斗士,勇敢的反对者。
人类就是这样,那些能做事的人,往往不不善于表达。这就造成了一部份夸夸其谈的人,却在一个行当里名声显著。因为他们不需要把绝大多数精力都放在兢兢业业地干实事上,而是一门心思钻研如何去说服他人,去更加有力的煽动别人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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