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终有离别(4/5)
倒可以算是个温暖的、安全的避风港。
所以伊森才想把那里改造成餐馆或者酒馆之类的小地方。
本来他还想等棱镜的确权证明下来之后,再把自己的产权挂到拍卖场进行拍卖。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谈一下遗迹的经营权问题~”
经过特纳的一番陈述,伊森这才明白他的想法。
因为克里斯家族经营着矿产生意,有着矿洞之名的贪婪洞窟是克里斯家族重要的原材料产出地。
特纳是想以那处遗迹为中心向外辐射开发,比如通往大厅的那条又宽又长的走廊也属于遗迹的一部分,完全可以开发成房地产用地,或者一条美食街。
这样来自五湖四海的大量的矿工可以在经历了一天的战斗之后有一个可以喘息的地方。
而且这样就可以不必往返于城市进行补给,变相的加快贪婪洞窟的开荒速度,简直一举两得。
遗迹的所有权还是属于丽萨和伊森,二人只需要每个月收账即可。
“恕我直言,特纳先生完全可以买下这块遗迹,如果价格合理的话,我愿意出手的。”
这时特纳面色一苦,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商人,从长期开发角度来说,他当然更倾向于买下遗迹,毕竟这种未开发的遗迹卖不上价格。
可自己的女儿丽萨却死活不让他这么干。
“呵呵~”
特纳摇了摇头,他也很纳闷,只道是这处遗迹可能是女儿第一次冒险所得,有纪念意义。
伊森当然同意特纳的提议,合同只出现了这一处遗迹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至于其他信息均不会涉及,并且解释权归甲方(伊森)。
这还有啥好说的,伊森当即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这份合同将给伊森带来每年5b的收入。
哈哈,没想到直接成了房东,不对是二分之一房东。
妥妥的中产阶级了。
本来想跟丽萨道个别的,可惜丽萨还在关禁闭。
无奈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反正丽萨也马上回图灵市了,到时候再要也不迟。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