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选角(1/5)
就杨青的夜店而言,原版制作费用在三百五十万(不算宣传费用),而且原版太过于粗糙。
李寻当然不会只花三百万,王壮前天晚上跟他粗略算了笔账,大概需要六百万的制作成本。
加上宣传费用,加起来至少需要一千万。
现在主要问题是拉起一支幕后团队,还需要找一家发行公司。
其实幕后团队很好拉,只要钱到位,最多一个礼拜就能拉起来。
拉团队之前首先要把剧本写出来,然后送去审核,审核期间最少需要一个月。
在此期间,需要成立一个项目组,最好还是成立一家影视公司以及找发行公司合作。
李寻从来没想过要成立影视公司,突然之间有些恍惚,但也只是恍惚了一阵。
随后便准备好材料,雇专门从事代理注册的公司帮忙注册。
刚委托完代理公司,杨青那货就写好了剧本,这段剧情写得很不错,抢劫犯和表弟在珠宝店做的一系列蠢事让他啼笑皆非。
大概两分钟的剧情。
李寻和杨青拿着剧本找到二姨夫,二姨夫叫高刚,任职于副局长。
因为今天是端午节,李寻带了一大袋礼物去二姨家里,三姐也从上海回来了,大家一起吃了顿饭。
之后李寻说明了来意,并拿本子请二姨夫帮忙备案。
剧本过审是板上钉钉的事,最多半个月就能下来,可以开始找演员了。
李寻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把石头帮几个演员一网打尽,所以第二天他就打电话给徐征那光头的经纪人。
光头徐刚好来北京陪老婆过端午,李寻在电话里报了二姨夫的名字,光头徐立马说约地方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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