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善良的小卫(2/5)
半个多月以来,他已经和皮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对威武镖局有了深沉的情感。
在镖局风雨飘摇的时候离开,对不起,我卫宫四做不到。
再说,这半个月只让他的武功突飞猛进,没有改变他还是个穷鬼的实质。
现在去翠微山,非贝非德非喳喳,不饿死才怪。
怀着截然不同的心境,卫宫四折回了镖局。
如果将穿越前单独算一辈子的话,两辈子加起来都没有体验过一夜暴富的卫宫四。现在回味起武力值暴涨的感觉,没见过世面的他,整个人都要开始得意忘形了。
走在路上,只感觉自己是平谷最靓的崽。唯一可惜的是,没有一个坏人来让他行侠仗义,练练手。
可能是老天听到了卫宫四的心声,回镖局的路上并不平静。
如果说白色是最淡雅,最纯净的颜色,如凄冷冷的月光,圣洁高白。
那么红色一定是最炽热,最激情的颜色,如大动脉喷薄而出的鲜血,绚目夺神。
卫宫四觉得自己的着装已经相当拉风帅气了,但没想到,在这一天会遇到他。
艳丽的红袍,风骚的高领,前额那一缕泡面般的卷毛。
虽然造型上两人五五开,但是论美貌,他是赢不了卫宫四的。
可能每个高明的剑客,特别是追求一剑必杀的剑客,都有一种神奇的第六感。
在茫茫人群当中,你突然拦住一个人,出于嫉妒他长得比你帅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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