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出大事了!(1/5)
千字四元。
对林晓光来说,一百万字,才能赚四千块钱,忙一点3个月就能抄出来,这样一个月就是一千三百多块,比起常人一个月四五十的工资,不知道高多少倍。
所以他嫌少。
《英雄志》千字六十港元,同样一百万字,他能赚六万港元,官方汇率换算过来,都能赚一万两千人民币,这一本要顶它三本,更别说广播版权,一百万字三册,就是四万五千港元,也是九千人民币,比它多多了。
没办法,在香港他是一个老作者,在内地他是不折不扣的新人。
新人就要守规矩,文学界也不乏排资论辈。
但林晓光也没有答应,更没有拒绝,而是说道“稿费,还是等我第一册写好,交稿时再说吧。”
他对自己能否按时交稿,信心不足。
尹美丽不好再劝,虽说是改革开放了,但这还不是商业社会,长江文艺又是国营机构,稿费多少都是国家规定,不是想涨就能涨的。
初次见面,暂时没有达成一致,这是很正常的,任何事都不是一蹴而就的。
尹美丽当下便识趣告退。
之后几天,一有时间,便不断来访,弄得林晓光不胜其烦。
尹美丽业遵从夏主编的吩咐,适当提一点,提到千字四块五,最后终于达成一致,九月一号交稿,三十三万字,前者来北平拿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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