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首:失足少年余乐(3/5)
奈何这孩子大概是当年被马蜂蛰坏了脑子,就认准了宋一一,一路从中学追到大学,最后还追来了保加利亚。
想到这里,坐在余乐新车里的宋一一不由得又按了按太阳穴,她当年就不应该路见不平一声吼,帮余乐端了那个马蜂窝,让这位贵公子顿生折服,从此成了自己校服裤下的失足少年。
她侧过脸去看了看一边认真开车,一边分享着新收集的冷笑话的余乐。
这样的余乐很好看,颠倒众生的好看,他眉眼清明,气质灼灼,六年来她在他身边得到的安全感,绝对不比梁又西给的少。她只要稍微粗心一下,稍微放低一下,就可以轻松收获一个万人艳慕的男朋友,可为什么她就是做不到呢?
“我有说过我为什么不爱你吗?”宋一一直接问出了口。
“说过。”余乐从容不迫,毫不犹豫地回答。
“为什么?”为什么自己完全不记得他们探讨过这个问题。
“因为你瞎。”
“……”
如果不是开着车,余乐大概已经被宋一一打死在来中餐馆的路上了。
秦时雨果然已经到了餐馆,还在他俩到达之前点好了餐,四菜一汤,非常合理。
虽然同样是个富家子弟,秦时雨跟余乐却截然不同,这要是余乐先来点菜,估计至少十菜六汤,楼上十人的大圆桌都摆放不下。
“呐,你上次要的日文原版《鹿歌行》,这本书是什么稀世珍宝吗?我找了大半年才捞到一本,比全球限量20只的爱马仕难找多了。”宋一一才一落座,秦时雨就献上了宝贝。
宋一一受宠若惊,捧着这本书《鹿歌行》,差点尖叫出声!
“时雨,你真是我的小天使!我太爱你了!你缺狗子吗,会暖床会聊天一口一个女王大人这种。”
“别给我整这些没用的。我才不当那光着屁股漫天扑棱的过胖儿,我家也不缺狗,他家估计缺。”秦时雨指了指余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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