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蔺止(3/5)
广白淡淡道:“丁烨为主使,经详细调查,曹家三人死于他手,如此草菅人命,处极刑。郭园杀曹家两人,处极刑。曹家的其他两个孩子无致命伤,因失血过多而死。其余四人虽未直接杀人,但为帮凶,按情节轻重处年限不等的有期徒刑。”
蔺止站起来,长身玉立,骨似琼瑶,身姿如轻云出岫般潇洒,他沉默了一会儿才道:“阿白,生命是既脆弱又短暂的,我们入天官府,主刑罚,对犯人的审判由我们按律法执行,但并不是每一条罪责法律都详细规定,律法是死的,人是活的。为人端方,心存仁厚,方是处事之道。”
广白皱眉,“您是觉得我给的惩罚过重?”
极刑为死刑,判词为极刑的也就相当于被判了斩立决,没有丝毫缓和的时间。
《浮桐法典》中的《刑法》中规定故意杀人罪,处极刑、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广白对杀人者的判词大多为处极刑,不论缘由,只看结果。
而蔺止,除非是真的罪大恶极之人,处极刑,判词一般为无期徒刑。
蔺止摇头,“我不是在说这件事。”
广白抿抿唇,“师父,法是国之根基,亦是民之依存。我明白您的意思,但我不赞同您的做法。我有我的处事方法和行为准则,在我看来,只有举手无情的惩罚,才是对无辜者最大的保护。”
蔺止深深的看了广白一眼,“我只是希望你对生命,能有所尊重和敬畏。你所下的每一个决定,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结果。你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能坦坦荡荡,无愧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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