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制定法则(3/5)
领地上收土地40的粮食,剩下的60留给村民,用于村民自给自足或者是拿到小镇上去卖。
防止自己将想好的周全计划忘掉,罗格抄起桌上的羽毛笔。
这是他第一次用羽毛蘸着墨水写字,写得异常别扭。
前一世因为字体飘逸在工作单位获赞无数的罗格,此刻写出来的字,还不如一个刚上幼儿园的小朋友。
歪歪扭扭的不成样子,至于语言,自然就是这个世界的语言了。
罗格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说,会写,但是脑袋里就是记得,就是会吃饭喝水一样,水到成渠。
土地和婚姻两大模块制定完毕,还有赋税法则没有目标。
罗格对税率一无所知,连个参考标准都没有,贸然定夺肯定会产生分歧,及时召唤出的村民不会对他产生背叛的情绪,可心生不满是常规操作。
只得暂时放弃制定赋税的规则。
有关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罗格制定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规则。
1、领地成员不得侵犯其他成员的利益,包括不限于偷窃、抢劫、欺诈骗取。
2、领地成员不得泄露领地内部情况,一经发现,视情况而定,轻则逐出领地,重则直接处死。
、领地成员不得违背领主命令,更不可公然抗命,如有疑惑可另寻时间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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