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罪犯的儿子(1/5)
不知是因为为福利院捐赠的少了还是学校单纯想让他们提前感受下外面的世界,学校为他们安排了社会实践,说是让他们赚取自己的第一份工资。
大学的学费学校会统一为他们办理助学贷款,生活费由学校百分之五十,另外的百分之五十由他们自己承担,而他们的生活费标准是按照普通大学生最低标准来定的,不过学校也考虑到他们自身的情况找工作比较困难,所以大学期间的兼职都是学校安排的,具体的兼职内容需要得到相应大学领导的许可,当然,这是后话。
所谓的最低生活标准就是一日三餐,学校承担百分之五十就是一个月里有一半时间福利院负责他们的餐费,另一半时间靠自己打工的工资支撑,既然在外求学当然就有其他消费,而这其他的消费就看你自己的工作能力能不能挣更多的钱了。
为了保证大家的安全,班里的学生根据不同的工作地点进行分组,最少五个人一组,最多十个人一组,每一组有一个小组长,每天回来要向老师汇报工作情况。
因为他们三个都选的理科,成绩也都不错,所以高二的时候他们就被分在了一个班里,三年的数学课一直都是刘木魁在带,所以每到数学课穆凝都不在教室,下课的时候李旭会给她讲一遍课上的内容,她本来就喜欢数学,课程也就没有落下。
学号前十的同学被分配到市图书馆打工,穆凝、李旭和刘重正都在其中,刘重正又是班长,负责人自然由他来担任,其他同学分别被安排在旅游局、行政服务厅等单位,每个组每天老师都会发餐费和交通费,这些都由组长安排且记录,老师也会监督。
安排好了所有的小组,钱也发到位了,老师给每个小组的负责人一部手机方便找路也方便联系。
为了他们第二天可以正常上班,老师让各位小组长带大家先熟悉路线和工作环境,还特意嘱咐要好好工作,不要辜负了学校和供职单位对他们的信任。
十个人中午在学校的食堂用了餐,约定好下午两点在校门口集合之后就各自回宿舍了。
就要踏出这扇门了,穆凝心里愁闷,算起来这不是她进福利院之后第一次走出校门,可这次踏出去就真的要慢慢脱离这里了,这里有她和吕琦的回忆,吕琦到底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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